海棠书屋
网站支持IPV6
闽政通
闽政通
你好
退出
登录
注册
繁体版
海棠书屋
海棠书屋概况
厅领导
部门职责
厅机关处室
直属单位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海棠书屋公告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统计信息
解读回应
回应关切
部门政策文件解读
其他政策文件解读
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询
互动交流
在线访谈
智能问答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专题专栏
长者模式
欢迎访问海棠书屋 网站!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海棠书屋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工伤保险
骗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海棠书屋
发布时间 : 2023-11-29 11:37
海棠书屋相关的文章: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鉴定结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下载:
关闭
相关文档